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。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(一)会议召开情况
1.会议召开时间:2023 年 5 月 13 日
2.会议召开地点: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陶然居 33 栋会议室
3.会议召开方式:√现场投票 □网络投票 □其他方式投票
4.会议召集人:董事会
5.会议主持人:叶山才先生
6.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: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正华钢构(广东)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》、《正华钢构(广东)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
(二)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,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,499,500 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.9933%。
(三)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
1.公司在任董事 5 人,列席 5 人;
2.公司在任监事 3 人,列席 3 人;
3.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;
公司总经理林志强先生、财务负责人姚美英女士列席会议。
二、议案审议情况
(一)审议通过《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》
1.议案内容: 根据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《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》,并由董事长叶山才先生代表公司董事会汇报 2022 年度的工作情况。
2.议案表决结果: 普通股同意股数 7,499,50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%; 反对股数 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;弃权股数 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。
3.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,无需回避表决。
(二)审议通过《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》
1.议案内容: 根据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公司 监事会编制了《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》,并由许宇红女士代表公司监事会汇报 2022 年度的工作情况。
2.议案表决结果: 普通股同意股数 7,499,50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%; 反对股数 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;弃权股数 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。
3.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,无需回避表决。
(三)审议通过《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》
1.议案内容: 根据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公司 编制了《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》。
2.议案表决结果: 普通股同意股数 7,499,50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%; 反对股数 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;弃权股数 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。
3.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,无需回避表决。
(四)审议通过《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》
1.议案内容: 根据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,公司对 2023 年工作进行了框架性安排,拟定了《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》。
2.议案表决结果: 普通股同意股数 7,499,50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%; 反对股数 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;弃权股数 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。
3.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,无需回避表决。
(五)审议通过《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》 1.议案内容: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、股本状况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,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,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,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。
2.议案表决结果: 普通股同意股数 7,499,50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%; 反对股数 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;弃权股数 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。
3.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,无需回避表决。
(六)审议通过《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》
1.议案内容: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(www.neeq.com.cn ) 披露的《正华钢构(广东)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》及《正华钢构(广东)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 告摘要》, 公告编号:2023-004、2023-005。
2.议案表决结果: 普通股同意股数 7,499,50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%; 反对股数 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;弃权股数 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。
3.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,无需回避表决。
(七)审议通过《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》 1.议案内容: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(www.neeq.com.cn)披露的《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》,公告编号:2023-008。
2.议案表决结果: 普通股同意股数 1,312,50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%; 反对股数 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;弃权股数 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。
3.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,关联股东叶侨发、叶山才、 叶远才、梅州市梅县区 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回避表决。
三、律师见证情况
(一)律师事务所名称:上海市锦天城(深圳)律师事务所
(二)律师姓名:何子彬、柯燕军
(三)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程序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 东大会召集人的主体资格、表决程序、表决结果均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、 《信息披露细则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,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