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。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(一)会议召开情况
1.会议召开时间:2022 年 1 月 17 日
2.会议召开地点:正华钢构技术开发中心会议室
3.会议召开方式:√现场投票 □网络投票 □其他方式投票
4.会议召集人:公司董事会
5.会议主持人:董事长叶山才先生
6.召开情况合法、合规、合章程性说明:
本次会议的召集、召开、议案的审议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。。
(二)会议出席情况
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,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,500,000 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%。
(三)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
1.公司在任董事 5 人,出席 5 人;
2.公司在任监事 3 人,出席 3 人;
3.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。
二、议案审议情况
(一)审议通过《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》
1.议案内容:公司与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友好协商,决定不再 聘请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。公司经综合评估后拟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(特 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,全面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。(公告编号:2022-001)。
2.议案表决结果: 同意股数 7,500,00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%;反对 股数 0 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;弃权股数 0 股,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。
3.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,无需回避表决。
正华钢构(广东)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22 年 1 月 18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