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。
一、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(一) 会议召开情况
1.会议召开时间:2020年10月9日
2.会议召开地点:正华钢构技术开发中心会议室
3.会议召开方式:现场
4.会议召集人:公司董事会
5.会议主持人:董事长叶山才先生
6.召开情况合法、合规、合章程性说明:
本次会议的召集、召开、议案的审议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。
(二) 会议出席情况
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,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,500,000 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% 。
(三)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
1.公司在任董事5人,出席5人;
2.公司在任监事3人,出席3人;
3.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;
二、 议案审议情况
(一) 审议通过《关于与梅州市梅县区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产生关联交易的议案》
1.议案内容:
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(www.neeq.com.cn)上披露的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》(公告编 号:2020-056)、《正华钢构(广东)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》(公告编号: 2020-055)。
2.议案表决结果:
同意股数1,387,500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%;反对股数0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;弃权股数0股,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3.回避表决情况
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,故关联股东梅州市梅县区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、叶侨发先生、叶远才先生回避表决,回避股数6,112,500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