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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华钢构(广东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近日收到股东杨国刚 的通知,股东杨国刚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与梅州市梅县区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(以下简称“金华建筑”)签订了《股份转让协议》,协议约定:杨国刚将其持有的 2,437,500 股公司股份,占公司股本总额 32.5%,以人民币 1 元每股的价格 转让给金华建筑。上述股份转让事宜拟于近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完成。
截至 2019 年 11 月 19 日,股东杨国刚所持公司股份 2,437,500 股(占比 32.5%),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。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后,杨国刚持有 公司的股权比例由32.5%变成0%;金华建筑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由0%变成32.5%。
上述拟转让给金华建筑(占比 32.5%)的股份非通过二级市场进行,属于特 定事项协议转让,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,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 成任何影响。
特此公告。
正华钢构(广东)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
2019 年 11 月 21 日